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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城区开收“停车费”起波澜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7日06:20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赵福生实习生袁海)从7月5日起,咸阳市城区开始收取“停车费”,这一工作推进至今,在当地引起一定的波澜,有人赞成,有人不解,也有人拒交停车费,并打伤了管理收费人员。

  城区划定3000余“停车位”

  记者从新近设立的咸阳市城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公室获悉,根据咸阳市人民政府2008年12月2日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咸阳市城区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该办公室将全市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公共广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泊位纳入统一管理。全市城区目前共划定停车泊位3000多个。该办公室采取公开承包的形式确定管理者,每个停车泊位每年的承包费为1000元,承包金上缴市财政。目前已经签订承包协议86份,承包出“停车位”2157个,约占城区总“停车位”的2/3。收费标准为:小车收费3元,大车收费5元。管理收费时段为春夏秋季为8时至22时,冬季为8时至21时。

  咸阳市城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田耀辉介绍,从7月5日起,该办公室开始派出承包管理收费人员收费。管理收费人员实施管理的地方,“乱停车”现象得到遏制,市民满意。

  有人赞成有人“想不通”

  咸阳市一开收“停车费”就引发车主对此议论纷纷。有人认为早就应该加强车辆停放管理了,西安等城市早已开收停车费,咸阳收取停车费也在情理之中;有人认为,经营性停车场收费可以理解,对人行道或政府、法院、公安局、银行、医院等单位门前的临时停车位收费难以理解。

  采访中,记者发现,反对意见最强烈的还是一些临街酒店、宾馆、超市等单位。一家饭馆老板称,他家饭馆门前空地是其为方便顾客停车而留出来,土地使用权归饭馆,停车位由饭馆养护,如今承包人“横插一杠子”进来进行收费,不合理。

  记者在咸阳市城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公室采访时,遇到咸阳人人乐超市有关负责人来访。这位王姓负责人讲,人人乐超市是作为秦都区的招商引资项目引进的。超市门前设立了60多个停车位。超市租赁这里时,已向物业公司缴纳费用。如今,承包人来收“停车费”,超市想不通。

  女收费员左胳膊被打骨折

  自从7月5日咸阳市开收停车费以来,司机与收费员的摩擦剧增。7月23日,一位司机拒交停车费,女收费员左臂被打骨折。

  据咸阳市西兰路的农业银行门前管理收费员赵大爷讲,7月23日下午,有个司机来此停车,其儿媳妇挂牌上前收费。司机要求出示政府允许收费的文件,其儿媳出示了《咸阳市城区道路机动车临时停车占道泊位委托承包管理责任书》,没有想到对方不认,儿媳妇被拉倒,左胳膊摔骨折,现在打着石膏在家休养。目前,西兰路派出所正在处理此案。

  呼吁市民理解与支持

  咸阳市城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田耀辉说,咸阳市正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开收“停车费”,主要是要加强机动车管理,改变“乱停车”现象,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开收“停车费”在咸阳市来说,尚属一件新生事物,呼吁市民多理解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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