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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十条人行道不能再停车 29日起违规停车将被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7日06:39  大众网-齐鲁晚报

  26日,记者从青岛李沧区城管执法局获悉,李沧区有10条人行道将不能再乱停机动车,市民如果要在京口路、夏庄路、大崂路、书院路、永平路、振华路、兴城路、太原路,道路两侧人行道停车,应在规定地方停车,否则将被处以50-200元罚款。

  近日,李沧区城管执法局为有效改善辖区内人行道乱停车的现象,在辖区内划定 10 条人行道停车“严管路”、“控管路”。其中,“严管路”为京口路、夏庄路、大崂路、书院路、永平路、振华路、兴城路、太原路,道路两侧人行道一律禁止停放机动车辆;考虑到部分路段的实际情况,执法局将部分有条件的路段,如唐山路 62-21 号至46号和万年泉路202 号至208号、“琴岛锅贴”门前,设为“控管路”,在人行道上划定停车泊位,车辆一律线内停车,这两条路的其余人行道严禁停车。

  据了解,李沧区城管执法局实行人行道停车“严管路”、“控管路”措施,将从7月24日至 28日,先期以宣传教育规劝为主,在此期间,执法局将印发《致广大司机朋友的一封信》、《李沧区主要道路人行道禁停、控停机动车辆指南》,在各道路两侧设置警示牌,并招募志愿者参加义务宣传活动。从29 日开始,如果市民依然在上述十条人行道违规停车,将会被处以50-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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