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新华社7月26日消息 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新疆蓬勃发展的旅游业遭受严重损失,景区游客接待量急剧下降。针对这一情形,新疆采取旅游奖励等多项措施,支持旅游业恢复和振兴。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介绍,新疆决定特批5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对2009年7月6日至8月31日期间组织来新疆旅游的内地组团旅行社和新疆地接旅行社,按每人每天奖励10元标准给予奖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25日发布公告表示,根据形势变化和用户要求,新疆在通信业务的范围种类方面作出调整,今后将逐步开放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通信业务。
为抚慰乌鲁木齐“7·5”事件受伤群众及其家属、普通人群的心理创伤,自即日起,新疆专门开通6条心理咨询专线,帮助广大群众克服心理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