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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性电视购物令人反感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7日06:56  浙江日报

  号称“真金、真钻”,其实只是值几元钱的工业用钻,且含金量普遍极低。本月初,北京市消协公布了一份对电视购物产品的体验调查报告,揭露了电视购物中各类“金饰品”的真面目。另外,包括清肺戒烟茶等20种产品也被点名。

  “太神奇了,太神奇了,你不会相信这是真的,但这的的确确是真的……只要拿起电话,它就是你的。快行动吧,你就能看到三天内发生的奇迹……”这种“脑残式”推销的电视购物广告,虽然让大多数消费者心生反感,但总会有人掉入这种甜言蜜语设下的陷阱。

  据报道,仅今年前3个月,上海市12315投诉举报热线收到涉及电视购物的投诉就达3000余件,投诉量已超去年全年投诉量的四分之三。而此类投诉在浙江也层出不穷,屡屡见于报端。

  电视购物欺诈所产生的负面效应是不能忽视的,不仅在于其推销的商品以次充好,夸大功效,而且在于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信力。

  其实,作为新生事物,规范的电视购物经营模式是大有市场和发展前景的。比如在美国,2008年电视直销在零售总额中的比例为8%,韩国则超过10%,而我国仅为0.15%。什么原因造成如此大的差距呢?相关法规、制度建设滞后,缺少规范操作是一部分原因,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力度不足也是重要因素之一,以致不管白天还是深夜,许多电视台都被大量的电视购物节目占据了。

  欺诈性电视购物主要存在随意夸大产品功效、产品质量低劣、消费者不能当面验货、“客服”人员欺骗消费者等问题。而一旦进入维权环节,销售方往往会用“提供证据”、“指定检测”等借口,使消费者不但很难举证,而且维权成本高得惊人,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只能哑巴吃黄连,最终不了了之。最近电视购物诈骗的趋势开始由大中城市开始向边远城镇蔓延,广大农村地区逐渐沦为“重灾区”。

  对于欺诈性宣传的电视购物广告,公众声讨之声早已不绝于耳。消除虚假电视购物广告现象,不仅要求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电视购物业有意识地自我规范,更为关键的是,应该针对电视购物等行业加快立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有关部门要严惩诈骗行为。虚假宣传天天都有,一查一个准,如果有关职能部门只看不做,明知是骗局,还任其逍遥行骗,就会有更多的消费者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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