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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7日07:27  燕赵晚报

  本报讯(记者 翟开矿 实习生 赵萌 刘晓丹)河北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据悉,为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建设符合实际的现代产业体系,我省将抓好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优惠政策的落实。经省科技、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我省将加快特色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建设,重点支持自主创新基础设施和条件平台建设、产业共性技术攻关、重大自主创新成果转化,积极推动有条件的省级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

  同时,对于高速轨道交通、清洁能源、冶金、煤矿等整机产品及关键零部件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将优先给予支持。此外,对于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省、市、县(区)财政也将加大支持力度,增加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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