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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梁思成故居应受保护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7日09:05  新华网
国家文物局:梁思成故居应受保护
图为位于北京市北总布胡同24号院的梁林故居。(资料照片)

  近日,梁思成林徽因故居拆迁之事在北京引起喧然大波。十几天过去,风波还未平息,梁林故居仍生死未卜。记者就此事对国家文物局进行了独家专访,他们明确表示——

  梁思成林徽因故居应受保护

  北京市北总布胡同24号院是建筑大师梁思成、林徽因曾经居住过6年的院落。2007年9月30日某公司取得了对包括故居在内的部分院落进行拆迁的资格。近期,24号院拆迁行动加剧。

  日前,以《城记》一书记录北京城变迁和古建筑命运的新华社记者王军,在其博客中大声疾呼:“请留下梁思成、林徽因故居!”7月10日,得知北总布胡同24号为梁思成林徽因故居后,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专程赴现场察看,叫停了对故居建筑物的继续拆除,决定进一步研究其是否需要保护。规划委员会和开发商均表示,事先并不知道24号院是梁思成林徽因故居。此时,媒体也开始关注此事,网络上来自民间保护组织和网民的意见呈“一边倒”要求保护的态势。

  这处故居迄今未被列入任何一级文物保护单位。按照以往的做法,拆除这样的房子不需要经过文物部门审批,即所谓“不违反文物保护法”。在这样的情况下,规划委员会对拆迁梁林故居的行为坚决叫停,开发商也明确表示“听政府”的,实属难得。而北京市文物局却表示,该院落不是文物保护单位,建筑残破,其建筑保护价值尚需评估。

  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明确表示:梁思成林徽因故居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文物的界定,应该由地方文物部门向同级政府申报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依法严格保护。这位负责人同时也对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的负责精神表示赞赏,对来自民间的呼吁给予了充分肯定。

  名人故居的价值重在“人”而非“物”

  梁思成、林徽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设计者、人民英雄纪念碑的设计者,中国建筑设计的国家奖就叫“梁思成奖”。

  梁思成和林徽因夫妇于1931—1937年居住于北京北总布胡同的这处院落。在此居住的6年时间里,夫妇二人发现了世界上现存最早、保存最好的石拱桥——河北赵县的隋代赵州桥、世界上现存最高的木构建筑——山西应县的辽代佛宫寺木塔、中国现存最伟大的唐代建筑——山西五台的佛光寺……

  也是在这6年里,他们与刘敦桢等中国营造学社的同仁们,马不停蹄地踏访15个省、200多个县,测量、摄影、分析、研究了2000多个建筑文物,终于在1943年写出中国人自己的建筑史。在抗日战争时期的1945年5月、解放战争时期的1949年3月,他们给作战方开出两份沉甸甸的中国文化遗产保存名录。就像王军所说,这两份由梁思成执笔的名录,“给枪炮安上了眼睛,否则,中国的文化遗产不知会是何等惨况”。据了解,那份在解放战争时期提交的中国文化遗产保存名录,也是我国公布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依据。

  名人故居是否具有文物保护价值,在与其他建筑的评判标准上最根本的区别是:名人故居重在“人”,建筑重在“物”。名人故居可以是豪宅大院,也可以是普通建筑。只要这个普通建筑的住户曾经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这个普通建筑就是名人故居,就具有文物价值。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对此强调说:“要着重看故居的精神、文化、社会价值,而绝不能单纯考虑建筑质量和艺术价值。”

  名人故居的界定早有共识

  北京市作为多朝古都、文化政治中心,历朝历代汇聚精英无数,名人浩若繁星,几乎每座老宅院都有故事可说,把这些房子都保存下来,很不现实。如何界定北京地区的“名人”呢?针对记者的提问,单霁翔作了如下回答:

  文物部门对名人故居的保护是有选择原则的,早在上世纪90年代,文物部门就北京地区的名人故居保护就曾有过共识,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第一类,是对民族、对国家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人物,例如孙中山、李大钊、毛泽东、宋庆龄等,以及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领域为国家做出重要贡献的杰出人物。

  第二类,是在北京历史上占有重要位置,在研究北京历史时不可缺少的人物,例如文天祥、于谦、袁崇焕、杨椒山、朱彝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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