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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农民参加新农合医疗费最高报销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7日09:14  南海网

  海口农民参加新农合医疗费最高报销5万

  本报海口7月26日讯(记者 陈新)今天,记者从海口市新农合办了解到,海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入全面征缴阶段,农民只需一年缴纳20元,即可享受统筹基金最高补偿限额达5万元。

  根据《海口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海口今年新农合参合金的征缴时间为7月底至9月,望广大农民朋友于9月30日前到村(居)委会及时缴纳明年的参合金,如错过参合期限将不予办理参合手续。农民缴纳参合资金后,从次年元月1日起至12月31日享受新农合待遇。

  据悉,今年5月,海口新颁布的《海口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实施更加优惠的补偿标准。 规定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所发生的符合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按分级起付线和固定比例补偿。一级医院实行零起付,3000元以下费用补偿提高到60%,超出部分补偿提高到85%;二级医院300元起付补偿提高到70%;三级医院600元起付补偿提高到55%。在自然分娩方面,在一级医院费用全免,最高补偿比例500元,二级及以上医院定额补偿500元。

  此外,海口新农合筹资标准也从去年的112元提高到今年的1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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