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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大计,质量第一?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7日15:30  北京晚报

  张丽

  左手拿到薪水,右手去还房贷,对于辛苦工作的普通人来说,这种感觉很难受。诚然一般人遇不到上海塌楼这种幺蛾子,但是房子出点质量问题还是屡见不鲜的,就算运气好,没碰上墙体开裂,地陷大坑这种惊心动魄的事情,楼上楼下跑水、左邻右舍不隔音也够糟心的。但什么都比不上听到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的官员们说以下这话更让人难受了——“我们要求房屋要有设计使用的年限,比如住宅一般是50年。”

  这是2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陈重和副司长吴慧娟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切实做好检查工作确保在建住宅工程质量”这一话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时谈到的。

  乍闻此言,先是对现实感到困惑,然后对未来不免灰心。本来买房子,其实就是买的70年使用权,70年之后到底是什么政策还不清楚,这就已经够郁闷了。现在又冒出一个50年的设计使用年限,中间还有20年出了问题没人管的真空期。那我们这是买房子呢,还是买忧愁呢?

  如果不是上海出了塌楼这种比洪水更像是百年不遇的事情,很多普通人哪里有机会了解这个50年的概念?但开发商知道,建筑施工单位也知道,他们都是业内人士。他们打着“百年大计”、“传世大宅”的幌子,实际上保你50年就够了,而且这已经是良心大大的好了。如果你的房子恰好在第五十一年的第一天出了质量问题,没人管很正常,你只能哀叹是自己命不好。

  如此让人心灰意冷的未来,可以改变吗?可以。只要国家有关部委真正能够重视起来,真正能够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去重新设立制度、加强监管。难道部委的同志不要住房子?难道部委同志的房子不是70年使用权、50年使用年限?祖国大地上,住了二三百年的房子俯拾皆是,如果实在不知道怎么保质保量,部委不妨组织相关单位的相关人等去取取经,温故知新,别总惦记着没完没了地拆。J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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