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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7月23日,歙县一居民汪宏振到当地一家五金商店买东西,不慎将10000元现金丢在了店里,可是店主却不承认捡到了这笔钱。无奈之下,汪宏振只好向民警求助。
“当天,汪宏振从镇信用社取了10000元现金后,就直接去了那家五金店。离开的时候,店里没其他顾客。汪宏振回家路上想起钱被遗忘后,坚信就丢在店里了。”23日,歙县王村镇派出所副所长黄立辉称:汪宏振找店主邵某讨要这笔钱,可邵某矢口否认,双方为此还发生了争执。
经民警反复劝说,邵某最终还是把钱归还了汪宏振。
(吴欣 本报记者 吴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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