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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府车队两干部贪污受贿11载终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7日21:0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7月27日消息(记者杜金明 通讯员 李义山 陈莹) 陈某和林某是宁波市政府车队的正、副队长,两人借职务之便,将市政府的车子租给一些公司和个人,把钱拿进车队“小金库”,再从这里面贪钱,长达11年之久。2008年东窗事发,终受法律严惩。

  7月27日,宁波市海曙法院公开审理此案。经法庭审理查明,1997年至2008年间,陈某和林某利用担任宁波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宁波市政府车队队长和副队长的职务便利,在负责该车队车辆日常调度及管理工作中,将本单位车辆出租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两人累计拿了8.3万余元。除此之外,车队队长陈某还另有路子“赚外快”。2001年至2008年间,他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该车队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及相关装修业务工作中,为宁波江东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宁波某软席厂提供照顾,并租车给宁波某公司,且向该公司报销个人消费发票。共计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贿赂人民币6.9万余元。

  海曙法院依法判决陈某犯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万元;林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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