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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区困难学生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教育部27日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在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和在校生资助工作的同时,要继续密切关注汶川地震受灾学生、云南地震和南方洪涝灾区受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将来自这些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通知强调,今年是我国历史上普通高校招生人数最多的一年,将有大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入高校就读。要积极协调经办银行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特别困难学生,要减免学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对烈士和优抚对象子女、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要更多地给予特殊的关心和帮助。

  8月15日至9月15日,教育部将继续开通资助工作热线电话,接受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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