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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不利因素须公示 否则市民可举报

  本报讯(记者 赵素冰)市房管局日前出台的《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售楼现场必须要公示的各项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并明确要求开发商必须公示正在销售的楼盘所存在的一些不利因素。昨日,市房管局正式公布了举报电话,如果在购房时发现开发商未按规定进行公示,可以拨打举报电话86280417、86279895进行举报。

  “小区附近的道路,交通繁忙可能噪音较大有影响”“楼盘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昨日,在某售楼部的现场,记者见到了开发商打出的“特别提示”,公示了该楼盘存在的一些不利因素及可享受的特殊政策等。对此,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办法》中一项全新的“操作规章”,这项“特别提示”主要包括所售房屋享受特殊政策或受政策限制情况;项目可否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等。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房管部门将建立商品房项目销售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对市场异动情况及时掌握、适时监控、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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