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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重污染企业落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8日02:41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宝鸡讯(记者 张红平 通讯员 赵宝琦)截至今年上半年,眉县共投入7500多万元对水资源进行保护,并严禁重污染企业在当地落户。

  眉县境内有大小河流19条,为从源头遏制水资源不受污染,该县环保局深入太白山森林公园所有宾馆和全县各排污企业,宣传《水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对该县兴隆纸厂等6户不能达到排放污水标准的企业,环保部门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关停。同时,将向渭河排放污水的7处排污口全部封堵。其次,在石头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置了3块“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警示牌,派专人监督,确保饮用水安全。县环保局还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严禁重污染企业落户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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