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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要限养 每户最多两只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8日06:49  南方都市报

  

狗狗要限养每户最多两只

  

狗狗要限养每户最多两只

  本报讯 个人能养几只狗?“裸犬”伤人怎么办?日前,珠海市市长钟世坚颁布第69号政府令,从8月1日起施行《珠海市养犬人责任及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珠海市禁止群养犬只,个人养犬的,每户不得超过两只。养犬人应采取束大链、戴口罩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

  主管部门这次是公安而非城管

  异于其他一些城市的养犬管理规定的是,珠海由公安而非城管来主管犬只管理,公安部门是珠海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养犬的监督管理。但公安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养犬管理的具体事务。城管的职责是包括查处养犬人所养犬只违法随地排粪、排便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等。此外,珠海还建立了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畜牧兽医等多部门犬只联合执法制度,建立犬只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定期就犬只执法问题进行沟通、协调。

  教养有道禁止群养及养烈性犬

  《办法》对于犬只的管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珠海市禁止群养犬只。个人养犬的,每户不得超过两只。对于所养犬只应该爱护,不得遗弃和虐待。养犬人应当定期携带犬只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诊疗机构等单位,对犬只进行相关免疫和健康检查,预防疫病,确保养犬人及其他市民的身体健康。此外,珠海提倡养犬人不养大型犬、烈性犬等带有攻击性、具有较高人身危险性的犬只。如饲养,应当圈养或者拴养,不得带外遛犬。养犬人应采取束大链、戴口罩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携带犬只外出应当牵引、怀抱,或者装入犬袋、犬笼。

  公共场合狗狗打的先问过的哥

  公共场合以及一些特定场合犬只能否进入呢?《办法》给犬只的活动空间划定了很多“框框”。除盲人、肢体重残人士携带导盲犬只、扶助犬只进入除外,公共汽车、客轮等大型公共交通工具、国家机关、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儿童活动场所、医院等公共场所禁止养犬人携带犬只进入。此外,提倡养犬人携带犬只时不乘坐电梯,或者主动避开电梯使用高峰时间,以免影响他人正常使用电梯。养犬人携带犬只乘坐出租车应当征得出租车驾驶员的同意,并确保出租车内环境的卫生、整洁。

  新政要点

  ◎禁止群养犬只。个人养犬的,每户不得超过两只。

  ◎部分公共场所禁止养犬人携带犬只进入,但盲人、肢体重残人士携带导盲犬只、扶助犬只进入除外:

  (一)公共汽车、客轮等大型公共交通工具;

  (二)国家机关、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儿童活动场所、医院;

  (三)影剧院、博物馆、歌舞厅、体育场馆、游乐场等公众文化场所;

  (四)公共泳(浴)场、公园、公共绿地、宾馆、酒店、餐厅、商店、市场、候车(船)室;

  (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必须履行犬只疫情报告义务

  对饲养的犬只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养犬人不按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犬只及其排泄物,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犬只尸体,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养犬人进行无害化处理;养犬人拒不执行的,可处3000元以下罚款。不履行犬只疫情报告义务的,不如实提供与犬只防疫活动有关资料等四类行为,如违法养犬人属于单位,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如违法养犬人属于个人,可处500元以下罚款。

  ◎提倡养犬人不养大型犬、烈性犬等带有攻击性、具有较高人身危险性的犬只。如饲养,应当圈养或者拴养,不得带外遛犬。

  大型犬、烈性犬的范围和种类由畜牧兽医部门参照周边城市做法另行公布。

  ◎养犬人所养犬只造成他人伤害或损失的,养犬人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提倡养犬人投保犬只伤人险。

  城管 监管之难在于取证

  此次出台的新办法,对犬只管理实行公安部门主要监管、多个部门协助监管,城管部门的职责依然侧重在市容环境等方面,例如“督促养犬人自觉履行由犬只引起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主动清理犬只户外活动产生的粪便、垃圾;查处养犬人所养犬只违法随地排粪、排便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等。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办法比以前的条例更加细化,监管的难处仍然在于“取证难”。该负责人举例说,如果犬只在公共场地大小便,而且养犬人不清理,即便接到了投诉,但是很难做到现场取证。

  保险公司 多数公司无宠物险

  记者昨日电话咨询了几家知名保险公司,对方均表示公司还没有专门针对“宠物咬人”设立的险种。国内一大型保险公司珠海分公司人士表示,即便有类似的险种,也归属于责任险范畴,主要是针对保护第三方利益而设的保险,“至于狗咬伤主人,保险公司该如何赔付,则没有明确细则。”

  太平洋保险有限公司珠海中心支公司一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有一款险种名为“太平宠物饲养人责任保险”。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条例,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约定一个赔偿限额,宠物咬伤第三方后,由劳动保障等部门来对其伤残等级进行鉴定,不同的伤残等级赔付的金额不同。“投保额为赔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到百分之一,如果超过了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实现约定的赔偿额,超过部分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据统计,该款险种推出有一定的年限,但目前在广东省内绝大多数城市无人问津。

  委员告诉你

  城区至少

  三千“携毒”犬

  城市本身并不大的珠海,拥有几万条犬。因为此前管理体制和管理部门权责的模糊,产生了一系列恶犬伤人等事情。在去年上半年,珠海市每个月至少有252人被犬咬伤。不过有市民担忧,珠海原本警力不足是否管得过来。

  隐患 去年上半年千余人被咬

  据了解,据介绍,养犬扰民近年来成为市民投诉的最热点问题,2008年1至6月,共有1512名市民到市疾控中心接种狂犬病疫苗,意味着珠海市每个月至少有252人被犬咬伤。而早在2006年的两会上,珠海市政协委员朱美蓉和另一提案人杨大平专门就此做出调研,根据他们得出的数据显示,光香洲区有宠物犬数量就约1.5万-2万只。他们查阅的相关资料显示,健康宠物犬狂犬病毒携带率为17.7%。按此健康宠物犬狂犬病毒携带率计算,珠海市城区有将近3千多只携带狂犬病病毒的宠物犬生活在人们中间。

  疑虑 警方忙得过来吗?

  此番规定,明确界定了相关部门的权责,其中公安部门是珠海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养犬的监督管理。

  吉大市民王颜告诉记者,以前对于饲养犬只的执法主体是城管部门,后来又成了公安部门。这导致了执法主体不清晰,现在理清了这个执法主体的问题,这是好事。但目前公安部门警力不足,既要管刑事又要管治安,原本已负担承重,而犬只管理工作牵涉地域范围广,杂且细,公安部门能否有精力去管理这个杂活呢?王颜有些疑虑。

  兄弟城市咋管狗

  据悉,截至目前,中国已有30多个城市制订出台了规范养犬行为的地方法规,绝大多数城市都以限养、严管为主。

  深圳

  养犬管理条例出台已3年,居民养狗已有50%的上牌率,到目前,全市养犬的登记数据统计已经达到了38000多只,而犬只的总数大概在10万-12万只之间。

  广州

  7月1日实施《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禁养包括格斗犬只等攻击性强的烈性犬只、有烈性犬血统的混种犬只。每户限养一只,并要办植入式电子身份标识。

  佛山

  据媒体7月份报道,佛山至今从未发过一张准养证。目前佛山市农业局下设的兽医站有提供狂犬疫苗的免费注射,但只提供国产的疫苗,而且也并没有对所有犬只进行强制免疫。

  中山

  据媒体7月7日报道,市公安局和市城管执法局答复政协提案,透露中山城管部门已草拟出《中山市犬类管理暂行规定》,其中明确规定城区犬类管理由现行的禁养改为严格限养,并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和养犬登记制度。据了解,草拟的《中山市犬类管理暂行规定》将上报市政府如若获批,城区养狗可望在近期合法化。

  市民有话说

  “治狗先治人

  思路很正确”

  虽然远在成都出差,但珠海宠物网斑竹“奔老爹”仍在第一时间就知晓了《办法》的大致内容,“感觉整体还是挺人性化的,虽然很多细节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比如说已经养了多只犬的如何处理等。”他表示,《办法》并没有涉及对宠物犬进行统一登记造册管理的问题,“这不太利于监管。”

  “监管办法还有待细化”

  “奔老爹”解释说,《办法》规定公安部门应当对无主犬和流浪犬进行清理和处置,“但如果犬只没有登记造册,那又如何区分是否有主?”他建议,《办法》应该进一步细化,给每只宠物犬上狗牌,每年收取100-200元的管理费用,由监管部门统一为宠物犬打疫苗,办理狗证等,这样一旦狗出了问题就能最快地找到狗主,利于统一管理。

  政府吸纳了养犬人的意见

  在听说《暂行办法》出台后,珠海市保护遗弃动物中心负责人“冰冰”连称“很好、很人性化!”她告诉记者,《办法》确定的“治狗先治人”的思路是非常正确的,对养狗人是一种震慑,相比其他城市而言珠海的养犬政策相对宽松,唯一的担心就是落实问题。

  此外,冰冰还告诉记者,《办法》明确每户养犬不超过两只,这让自己松了一口气,“看来相关部门还是非常虚心地采纳了我们养犬人的建议。”

  本版统筹:本报记者 胡明发

  采写:本报记者 胡明发 谢红梅 汪雯

  摄影:本报记者 刘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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