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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老人每百人拥有养老床位11.43张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8日07:00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皓)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获悉,昌平区今年将建设1200张养老床位,使户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每百人11.43张,排名全市各区县之首。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日前在全市范围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了解到,老龄事业已经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90:6:4服务模式初步确立,政府加大老龄事业财政投入力度,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本市区域内地面公交车、免费游览市属公园等普惠措施出台,全社会形成了养老敬老助老良好氛围,老年人权益得到较好的维护。

  据市人大内务司法委负责人介绍,今年全市各区县计划建设养老床位1.5万张,其中昌平区建设1200张。按照昌平区现有户籍老人78692人,养老床位7791张计算,届时昌平区将拥有养老床位8991张,约合每百名户籍老人11.43张养老床位,位居全市各区县之首,比第二名的区县高出1倍以上。

  据养老产业专家分析,发展中国家平均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一般为3至5张。昌平区能够迅速发展壮大养老产业,从规模上成为全市养老产业龙头,一方面与该区交通便利、处于北京上风上水方位的良好区位优势有关,也得益于本市最大养老机构——北京市老年社区落户于此。

  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还提出建议,在确保养老机构建设任务完成的同时,养老机构应满足不同生活层次老年人的需求,合理规划布局,规范服务标准,提高使用效率。另一方面,针对当前社会上存在的忽视老年人精神需求、“啃老族”现象以及其他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应结合典型事例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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