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 磊通讯员 曹小航 陈 力
晨报讯 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从广东佛山、汕头等地以低价采购假冒的佳能、理光、兄弟等品牌耗材(碳粉、硒鼓),将其掺杂在真品耗材中销售给客户,4个月累计售假金额121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该公司因涉嫌触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唐某、陈某、施某被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逮捕,另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潘某被取保候审。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说,这是一起比较典型的单位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该贸易有限公司低价采购假冒注册商标的耗材销售达121万余元,超过本罪的单位犯罪起刑点,将追究该公司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除对单位判处罚金外,还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