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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邮件系统装木马 辞职后窃取资料“截”客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8日07:06  长江商报

  本报讯(记者 孙明 通讯员 吴戈 实习生 黄敏)公司一员工离职后,通过窃取公司邮件密码,利用邮件套取公司信息、资料,并与公司客户做起了生意。近日,通城县人民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这名跳槽员工有期徒刑5年。

  今年28岁的汪某为崇阳人,2006年4月8日,他应聘到湖北某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从事外贸工作,按照合同约定,汪某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3年内不得违反保密合同和竞业限制。但上班不久,汪某就产生了自己经营该公司云母产品的念头,于是在该公司邮件系统内设置了找回密码程序,为其离职后继续侵入该公司邮件系统做好准备。

  2006年7月,汪某注册了自己的网站,并自同年8月起,以个人名义与该公司的国外客户进行联系、交易。2007年2月,汪某从该公司辞职,将在职期间所窃取、掌握的公司资料、信息等全部带走,并利用此前所设的密码找回程序,多次入侵前单位的邮件系统,从中获取公司的客户联系资料、订单信息,与该公司的国外客户进行联系和交易。同时,汪某还冒充其他公司,对与该公司联系交易的国外客户发送恐吓电子邮件,破坏该公司与客户的业务联系、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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