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1
从去年年底开始,沈阳市对办理房产交易、房屋登记业务实施了一系列便民举措。如果您确实有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到场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可以让您的家人或朋友携带相关手续,到沈阳市房产登记服务大厅咨询台向工作人员申明情况,约定上门服务的时间。
只要您符合下列情况就可以申请免费上门服务:
1.70岁以上老年人。
2.患重大疾病,无独立行动能力人员。
3.行动不便的残疾人。
4.怀孕待产且行动不便的孕妇。
5.其他行动不便、受限人员。
6.全国劳模、两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
7.对申请登记数量较多、相对集中的开发建设单位、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提供进小区集中办理服务。
同时,如果您或您的配偶在外地或外国不能前来办理登记的,可以到所在的外地或外国的公证处、使馆办理一个公正委托即可。提醒您注意,公证书中一定要明确委托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