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高洪超
□通讯员刘春红于鑫
本报威海7月27日讯乳山一20岁的农村男青年,爬窗进入一村民家盗得22张存单和一张身份证。利用这张身份证,他以被委托人的名义,到银行取走8026元本息。失主报警后,民警根据他留下的身份证复印件,将其抓获。近日,当地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岁的于某是乳山市乳山口镇某村村民,喜欢赌博。今年4月1日,一场持续一天一夜的赌博后,于某输掉了刚借到的4000元钱。想翻本,却身无分文,于某想遍所有亲朋,觉得姥姥可能是唯一愿意再借钱给他的人,决定步行40里前往姥姥家。
中午2时许,于某路经白沙滩镇王家庄村,饥肠辘辘的他坐在村后休息时,发现一处院落屋门紧锁,便撬窗进屋。翻箱倒柜,他找到20元现金和22张总面额17万元的存单,更“幸运”的是,他还找到了一张与存单户头一致的身份证。
等了两天,不见任何动静,于某壮起胆子,于4月3日持偷来的身份证和一张快到期的8000元存单,到白沙滩信用社取出8026元本息,其余存单被他烧毁。取款时,作为被委托人,他留下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4月8日,失主报警,警方很快将于某抓获归案,追回了赃款。6月5日,于某被提起公诉。
乳山法院近日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入室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于近日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