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纪礼家
27日,记者从青岛市劳动保障局了解到,即日起,职业中介机构可以申报2008年度职业介绍补贴。每介绍一名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满一年的,可得3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
据了解,青岛市具有资质条件的职业介绍中介机构2008年度免费介绍青岛户籍的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用人单位与其签订1(含1年)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后,职业中介机构可申领职业介绍补贴。
根据规定,职业中介机构每介绍1名失业人员就业,将按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每介绍1名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或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则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此次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