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杜洪雷
□实习生李园园
本报7月27日讯 26日上午,市民赵女士在位于花园路的诗婷美容院与美容院的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而症结在于双方对赵女士应享受的美容项目认识不一。
26日上午11时40分许,记者赶到位于花园路的这家诗婷美容院,看到赵女士与美容院的工作人员正在激烈地谈论着。据赵女士讲,她之前曾经在这个美容院花1700元钱享受“玫瑰大使”的服务项目,后来在3月份又多交了3000元钱才有现在应享受的美容服务。
随后,赵女士给记者拿出一个小本,是诗婷给客户发的顾客项目消耗本。第二页上写着赵女士应该享受到的美容项目:背部排毒、蒸舱、美容、眼刮、面抽、面刮和结肠排毒,共二百次。
据赵女士讲,“之前我来做美容,都是把这些美容项目一下做完了,才签一次名,算做一次。”赵女士说出了双方争执的焦点,“可是现在换的这个院长不承认了,让我每做一个美容项目就签一次名,我这不是赔大了吗?”
美容院的林院长则反驳称,我们美容院不会因为换了院长就不按照规定服务客户,但蒸舱是单独的项目,所以不可能签一次名就可以了。
“以前院长在的时候,我就是签一次名的,那个时候就是做了蒸舱。”随后,赵女士指着小本上的签名证明。
“我们拿出近5000元钱也不容易,怎么一换院长,我就要少享受一半的美容呢?”赵女士有些不甘心。而问题是,现在无论是美容院还是赵女士,暂时都无法找到前任院长。
目前,双方仍然就此事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