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崔滨
本报7月27日讯“先尝后买”或者“先试用后买”,已经成为不少商家普遍应用的营销手段,近来不少寿险公司也采用这种方式推销电话寿险产品。保险人士表示,“赠品”保险多是结构简单的保障型产品,消费者可以接受试用。但也有市民认为,这是先用赠送套个人信息,最终还是为了推销产品。
“先生您好,这里是××保险公司,为了使您更加了解我们的产品,现在先给您赠送一份为期3个月,价值5万元的交通伤害险。”最近一周来,省城市民葛小姐连续接到寿险公司的营销电话。葛小姐的经历省城许多市民都有。
“像我们赠送的电话保险产品,比正式的电销产品更简单,消费者不妨放心体验一下。”说起“赠品”保险,省城某寿险电话业务员表示。
然而,不少市民心存疑虑,“赠送的保险不是时间太短(7天的交通意外险),就是条件太苛刻(身故、重病才赔付),感觉主要不是为了送保险,而是为了套我的个人信息,以后好继续推销其他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