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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10年内将改造138个城中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8日07:34  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袁丁通讯员/鞠杨穗府研) 昨天下午,广州市市长张广宁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推进“城中村”整治改造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广州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以下简称《保护办法》)。张广宁透露,广州将在今后5年内全面改造一批“城中村”,10年内基本完成全市138个登记在册的“城中村”整治改造。

  坚决防止新“城中村”出现

  据悉,《意见》对全市“城中村”整治改造明确了全面改造和综合整治两类模式,对位于城市重点功能区、对完善城市功能和产业提升有较大影响的一批“城中村”,按照城市规划要求,以整体拆除重建为主实施全面改造;对位于城市重点功能区外,环境较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城中村”,以改善“城中村”居住环境为目的实施综合整治。会上成立了以张广宁为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苏泽群为常务副组长的广州市城市更新改造领导小组。张广宁对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提出了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以“大干”促“大变”的工作部署,10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登记在册的138个“城中村”的整治改造任务,用5年时间完成一批“城中村”全面改造任务。要将推进整治改造的工作情况纳入效能监察和目标责任考核,在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同时,还要坚决防止新的“城中村”出现。

  见义勇为者申请法援无需经济困难证明

  《实施办法》将广州市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规定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市政府按不低于本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确定并公布,按照今年最新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各区的经济困难标准从470多元到540多元不等。该办法还明确,由民政部门进行社会救济的人员、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已获得司法救助的人员、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请求工伤待遇的农民工、义务兵、因实施见义勇为行为需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人员等6类符合特定条件的公民申请法律援助无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为便利公民申请法律援助,该办法还规定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工青妇残老等组织均可接受并转交有关申请材料,以简化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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