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史文丽) 近日,国家财政部发出通知,下拨我区2009年抚恤补助资金8523万元,主要用于1985年至2008年各年间陆续调整的残疾人员、“三红”(退伍老红军、西路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三属”(烈属、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所增加的补助资金;给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发放生活补助所需补助资金。
据介绍,为切实保障和逐步提高优抚对象生活,让共和国功臣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国家从1985年——2008年的23年间,先后8次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尤以2008年提高幅度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