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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管新规:暂扣物品折抵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8日10:01  生活新报

  上海城管新规:暂扣物品折抵罚款余额退还当事人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近日发布《上海市城管执法暂扣物品保管和处理暂行办法》,将于8月1日起实施。新办法强调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暂扣物品将依规退还,并且将严查执法人员执法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违法者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新办法加强了措施的实施规范,明确了暂扣物品的处理规范。新办法规定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暂扣物品的处理方式,包括变卖、拍卖等,此外还明确变卖、拍卖等所得价款,折抵罚款后剩余部分退还当事人,当事人不明确的,上缴国库。此条款改变了拍卖所得价款一刀切全部上缴国库的行为,更多地顾及了当事人的利益,也更加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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