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环县公安局内有6辆警车共用了3个警用车牌,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目前,庆阳市公安局已经查明相关套牌警车,对违反规定的警车号牌予以没收,并责令环县公安局做出书面检查。(详见本报今日B1版)
套个牌,不一样的车型,一样的车牌号,大摇大摆一起上街,潇潇洒洒共同停放……如此招摇的举动,随便换哪位个人或哪家单位,警察早就会扑过去,又是罚款,又是拘留,让你鸡飞狗跳了。可是,一旦套牌出在自家身上,却立即变出了“一千个伤心的理由”:穷单位啊,买不起车啊,上不起牌啊……快别说了,I服了You,还不行吗?
按理讲,公安部门是执法单位,为了交通秩序和民众安全,本该见“套牌”就来气,恨不得灭之而后快才对,怎么换成自己就甘之如饴?骨子里,还是特权心态在作怪:“瞧,人家都不能做的事情,我却偏偏敢做,我多牛呀!”“哼,只有我去查别人,谁敢来查我?”
一句话,“套牌”的逻辑就是——我牛故我“套牌”。
可笑的是,经过网民和媒体曝光后,当初牛哄哄的特权心态,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诸如“公安局是穷单位”之类的话,都软塌塌地滴了下来。县公安局“哭穷”,纯属慌乱中找错了借口。
“套牌”事件曝光,处罚结果并不令人满意。难道,收缴假车牌,写个书面检查,就算蒙混过关了吗?执法犯法,理当加重处罚,这一条绝不能废弃。按照有关法律,不仅要罚款,还要拘留有关责任人。这样的处理,代价也太低了点吧。这种似严实松的处罚结果,上级能满意,群众肯定不会满意。
当然,更不能忽视的是,“套牌”只是“冰山一角”,其背后没准还藏了许多问题。
据调查组证实,“一公司为鼓励和支持环县公安局,于今年4月向其捐赠白色丰田轿车一辆”。需要追问的是,平白无故地,这家公司凭啥捐车给县公安局?难道是老板嫌钱太多,烧得慌?或是,公司得了县公安局什么“照顾”?又或,莫非是在县公安局胁迫下,这家公司被迫“孝敬”?对这些问题,县公安局和这家公司,都还需要自证清白。
穷则“套牌”,于法不通。此事必须严查严惩,“拔出萝卜带出泥”,还当地民众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