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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首次将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纳入问责考核中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8日11:03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本报7月27日讯 (记者 李飞飞 通讯员 饶文波)记者今日从市纪委获悉,为推动太原市经济发展,太原市首次将经济指标完成行为纳入工作问责考核中。凡对本地区经济下滑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在经济指数统计中,出现虚报数字等行为的,将追究直接行为人及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该问责对象为各县(市、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区、民营经济园区等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凡连续两个月经济指数出现负增长的;年度经济指数考核中,后两位的县(市、区);对本地区经济滑坡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市直经济管理部门对各县(市、区)指导、管理不力的;在经济指数统计上报中,弄虚作假,虚报数字的;市直经济管理部门为各县(市、区)服务差等行为的,将受到问责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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