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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矿泉水瓶抢钱6初中生被判缓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8日11:30  深圳晚报

  据扬子晚报报道 南京有6名初中生,年纪都在十五六岁,不好好上学,整天泡在网吧里。上网没钱了,竟然去抢劫——刀子、棍子没有,于是找了几个矿泉水瓶代替。2008年10月21日凌晨,他们持矿泉水瓶对一位市民进行了抢劫,抢到了一部手机和40元钱,然后继续去上网。接到报案后公安人员立刻突击检查了网吧,这6个人被抓获。

  近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审理了这起让人啼笑皆非的抢劫案,主犯被判1年6个月,缓刑2年,罚金4000元;其他5个人分别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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