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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调整风电定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8日11:34  生活新报

  市场期待已久的光伏发电“金太阳计划”刚冉冉升起,国家发改委又于7月24日发布了《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将国内风电上网价格由项目招标价,改为固定区域标杆价。

  按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将全国分为四类风能资源区,相应制定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四类资源区风电标杆电价水平分别为每千瓦时0.51 元、0.54 元、0.58 元和0.61 元。今后新建陆上风电项目,统一执行所在风能资源区的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海上风电上网电价今后根据建设进程另行制定。

  之所以选择招投标制而不是固定电价制,在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李俊峰看来,随着风能规模化的开发利用,风电场装机容量逐步增加,风电场与电网之间相互影响的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目前电网建设和管理与风电发展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风电场接入电网的前期工作和电网同步建设工作还没有规范化,风电建设还没有完全纳入电源建设规划。明确上述规定后,对国内风电设备制造商进行了保护;也化解风电场盲目上马、不考虑后期电网配套输出和电力消费问题,发出来的电无法并网销售,造成资源浪费等现象。

  “此次扶持政策对于行业发展的推动意义巨大,标杆电价的制定,对于风电场投资商、运营商电网公司的积极性都有极大的调动,对于风电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有所规范。”中投证券新能源分析师熊琳表示。

  李俊峰表示,新能源在未来全球能源供应中地位将更加强化,上述政策的出台,旨在把新能源企业“扶上马,送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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