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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未签合同索赔不易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8日16:15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窦媛媛)“我什么也不想说,我就想赶快把亲人带回家……”昨日晚间,失去亲人的张女士在电话中哽咽难言。昨天,7·24事件部分重伤者已经被接回北京治疗,而遇难者的骨灰也将于明天起陆续返京。令人担忧的是,由于游客们手中未保留相关旅行社的合同、收据,事故责任认定难以明确,未来索赔路可能十分坎坷。

  游客称“通过旅行社报团”

  “我们是通过大兴四季长恒旅行社租了港中旅的一辆车,两大家子的亲朋好友拼车出游。”伤者家属李女士告诉记者,车上大概有30人是司机张强(音)的亲朋,而另外的21人的组织者叫张亮,正是北京大兴四季长恒旅行社的总经理。

  李女士说,出发当天,张亮到车上来收钱,他们每人交了500元;虽然大家都有“参加了旅游团”的感觉,但又都觉得是熟人介绍,所以没有与张亮签订任何旅游合同;500元钱是“多退少补”,因此也没有收据;而可能存在的旅行社“租车合同”也由于司机的遇难而很难查证。

  旅行社称“纯属私人拼车”

  “这根本不是一个旅行社的组团行为,我就是帮亲戚朋友们找了辆车出去玩。我的一位亲戚也遇难了。”四季长恒旅行社总经理张亮在电话里表现得十分委屈。“如果是报团出游,不签旅游合同,收了钱又没给收据,游客能答应吗?”

  张亮表示,自己和港中旅的司机张强关系不错,正好两家亲朋都有出游的计划,所以商量着凑了一辆车。因为大家要分摊旅行费用,于是在人到齐之后每人收了500元。“说到底这就是两家人租了个车子一起出去玩,除司机可能赚点车费之外,没有人从里面盈利。现在出了交通事故,也跟我们旅行社没有任何关系。”

  而中旅相关负责人表示,出事车车的确属于中旅旅游汽车公司,但游客并非是通过中旅旅行社正规组团出游的,属于司机私人行为。

  旅游局称“责任尚未明确”

  北京市旅游局质监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四季长恒旅行社已经提交了口头说明,称这些游客并非通过旅行社组团去内蒙古旅游,而是亲朋好友们自发地一起出去玩,所以并没有签订旅游合同。但事故具体的责任认定现在还没有明确。

  “如果游客不签合同,出现意外事故索赔起来会非常麻烦。”国旅总社相关人士指出,如果不是旅行社组团出游,或者旅行社不承认是自己组团,那可能只能靠旅游大巴上的保险来理赔。“但如果是正常签合同出发的旅游团,那除了旅游大巴的保险,至少还有旅行社意外险等赔偿。”

  此外她建议,暑期是旅游高峰,也是交通事故多发时期。在制定旅游计划时,应避免疏忽大意,尽量完善各项保险手续,为自己及家人出游添一道“安心锁”。同时,旅行社企业将进一步加强对旅游车辆的管理,避免出现管理漏洞。 J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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