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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通报倒楼事故处理结果 6人被刑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8日19:0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7月2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18时48分报道,上海市政府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6月27号上海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倾倒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的情况。我们来连线中央台记者陈平:

  主持人:请你介绍一下上海市有关方面对这个事故的责任是怎么认定和处理的。

  记者:在今天下午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政府“6.27”事故调查组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谢黎明介绍了“6.27”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倾倒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情况。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紧贴7号楼北侧,在短时间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与此同时,紧邻7号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开挖深度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屋倾倒。

  谢黎明说,通过调查和责任认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共对6家单位进行了处罚。其中,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建设单位梅都房地产公司、总包单位众欣建筑公司均给予法定最高限额的罚款,同时待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成后,吊销梅都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吊销众欣建筑公司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的土方开挖单位索途清运公司,负责基坑围护及桩基工程施工单位胜腾基础公司,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给予了相应的处理。另外, 监理单位光启监理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被吊销了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工程监测单位协力勘察公司被予以通报批评处理。

  主持人:有哪些责任人受到了处理?

  通过调查组的调查和责任认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有6人被刑事拘留,7人被取保候审。其中,梅都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志琴、众欣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耀杰等7名责任人员,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光启监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金泉、索途清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永福等8名责任人员,对事故发生负有相关责任,被处以吊销执业证书、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另外,还有闵行区副区长连正华和梅陇镇镇长施宝其、副镇长周亮等公职人员,对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分别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处分。

  (中国之声、中国广播网联合推出新闻线索提供平台,您可将新闻线索发至邮箱:xwxs@cnr.cn,我们将第一时间派出记者调查事件、报道事实、揭开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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