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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贩和执法局达成和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9日02:38  新文化报

  ■新闻回放

  长春市二道区安乐路吉盛小区内有个自发形成的市场。7月27日,3名执法人员与该市场里一名卖黄瓜的妇女发生冲突。妇女称“被城管打得尿裤子”,但当事执法人员韩某称:“撕扯中,她突然自己躺到地上。”

  本报讯(记者聂莎实习生方玉阶)昨日,卖黄瓜的女商贩和长春市二道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达成协商结果,虽然双方最后的说法仍未能保持一致,但有一点被双方认可:“这件事情已经解决了。”

  商贩

  “给我1000元,我挺满意的”

  7月27日下午,女商贩来到区执法局讨说法,执法局答复她:“明天下午再来。”她说:“我要求赔偿3000元钱,他们没有答应,后来田书记出面了,大概意思是赔偿我1000元。他们不承认打了我,说收缴东西是正常的。既然没有打我,那为什么又要赔偿呢?”

  13时30分许,女商贩再次来到区执法局,之后的情况她是这样说的:“这件事情圆满解决了。执法局没有赔偿我,而是田书记以个人名义给我1000元钱,我挺满意的。他们还说在万通市场给我安排一个摊位,我没答应,我还想在这里(吉盛小区自发市场)卖,但我当时说‘行’,因为不想驳他们面子。我也没有深究打我的事,毕竟水落石出很难。”

  执法局

  当时是“不可避免地撕扯”

  区执法局办公室主任金铭昨天说:“她昨天一来就往我们领导办公室躺,要3000元钱,我们不能给。为什么呢?现在执法我们宁可挨两下子,也不会动手打人的。我们调查了,当时只是撕扯。我们要收缴秤,她抱着不放,不可避免地撕扯起来。”

  区执法局书记田金臣则表示,这是二道区最先进的大队,根本没有打人,鞋印可能是在撕扯过程当中出现的。

  昨日15时10分许,田金臣说:“这件事已经解决完了,我们给她安排到万通市场,找个固定摊位,免收一两个月的(摊位费),也是为了她不再违章占道,她也挺高兴的。”

  “至于赔偿,我个人没有给她1000元钱,个人行为和组织行为没有关系。我也没有答应给她赔偿,她说黄瓜、秤的损失,我说:‘你这些充其量值1000元钱。’1000元钱的说法是这么来的。”田金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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