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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猪仔”最高罚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9日02:55  大洋网-广州日报

  省旅游局上线纠风办民声热线表示

  “卖猪仔”最高罚10万

  本报讯(记者杨明 通讯员 赵钊怡)广东省旅游局昨日再次上线省政府纠风办民声热线。对于旅行社打广告“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该局副局长曾维炳表示,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让给其他旅行社的,将被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旅游维权是昨天市民投诉的重点。有消费者投诉,报名参加的团队与实际参加的团队完全不同,旅行社“挂羊头卖狗肉”。曾维炳说:“游客交付团款后必须索取正式发票,并索要旅游行程表,不能相信街边派发的旅游宣传单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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