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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属“房中房”木阁楼该拆还得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9日02:5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翔 通讯员曾嵘)昨天广州市房中房专项联合整治工作组有关人士强调,虽然板间房、住人木阁不属“房中房”,但不等于不须拆。

  据悉,今年6月下旬,全市初步排查发现的“房中房”有8000余套。经核实取证,发现有4000余套不属于严格意义的“房中房”,这些房屋大多属于板间房、住人木阁楼、宅基地自建楼宇、户外违章建筑等类型。对于这些房间,整治小组按照类型不同,分别登记造册移交有关部门依照规划、消防、结构安全等规定进行整治。依法规需要拆除的,必须拆除。还有部分房屋是由于法院判定、房改房分配等原因导致套内房产分割的,这类房屋只要是符合规划的,不界定为“房中房”。整治小组还表示,“房中房”套数是指有特定门牌等房屋。例如:一套房屋分为若干间带独立厕所的单间,统计时作为一套“房中房”统计。

  北京路拆“房中房”

  本报讯 (记者曾卫康 通讯员汪浩)昨日,记者从越秀区获悉,人民街、黄花岗街等街道开始拆除“房中房”行动。北京路太平沙某号401、402房是人民街太平通津社区居委会辖内出租屋。数年前,业主将两套房屋打通成一个大套间,并将其改建为有6个小房间的 “房中房”,近日该房主已拆除“房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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