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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分文未得告合作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9日03:40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刘杰)刘先生和陈先生共同投资将《满城尽带黄金甲》引进韩国发行。双方结算时,陈先生却称投资亏损。记者昨天获悉,投资600万的刘先生将合作方陈先生告上法庭。

  刘先生起诉称,2007年,陈先生以中博传媒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刘先生签订《协议书》,约定双方共同投资在韩国发行影片《满城尽带黄金甲》,各出资600万元用于购买该片的韩国版权,事后双方分摊收益。

  事后,陈先生称票房亏损了6319元。刘先生要求对账,但遭到拒绝。之后他将陈先生告上法庭,追讨收益款36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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