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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房屋被转租房主可获赔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9日03:40  京华时报

  读者魏先生问:我有一套住房,租给了甲代理公司,为期一年。要收回的时候,甲代理公司告知我,房子被租给乙代理公司,我了解到,甲公司的员工伪造了我的委托书,私自转租房屋。现在房子由乙代理公司使用,目前房子不能按时收回。请问,我该怎么收回房子?

  雄志律师事务所梁洪亮律师解答:目前,你和甲公司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已经到期,你有权要求甲公司将房屋返还给你,而对方不能按时将房屋返还给你,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职员的行为不是其免除责任的理由。另外,甲公司职员故意伪造你的授权委托书,使你到期不能将房屋收回,从而给你造成了一定的损害,这属于民事侵权行为,你可以要求该职员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本报记者吴旖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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