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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某银行被判赔3000多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9日04:50  舜网-济南日报

  据新华社深圳7月28日电(记者 王传真)深圳一家银行拒用一名携带乙肝病毒的大学毕业生,近日被深圳罗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赔偿各项费用3000多元。

  2008年12月,原告晏某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应聘被告深圳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IT岗位,并通过了笔试、面试等程序。2009年2月20日,被告人力资源部员工向原告发出的电子邮件表明,银行决定录用晏某为IT岗位员工。2月21日,晏某按要求到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体检中心做了入职体检,花费人民币280元,但未对乙肝两对半进行检查。被告要求其进行补检,检查结果晏某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被告于3月2日签收了晏某乙肝两对半的体检报告,并于当日电话通知拒绝录取晏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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