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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卫生局副局长被撤职撤销三人尘肺病诊断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9日04:50  都市快报

  郑州农民工开胸验肺事件追踪

  7月26日,郑州“开胸验肺”事件当事人、新密市农民工张海超最终被确诊患尘肺病(职业病)。28日,河南省卫生厅公布对这一事件中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结果。

  给予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新密市卫生防疫站等单位通报批评;撤销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樊梅芳、王晓光、牛心华等3人的尘肺病诊断资格证书(他们作出张海超是肺结核的诊断结论);责成郑州市卫生局追究郑州市职防所主管业务领导责任。

  建议新密市委、市政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新密市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及新密市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张海超原工作单位)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给予新密市卫生局副局长、卫生防疫站站长、卫生监督所所长耿爱萍撤职处分。

  河南省卫生厅与省安全生产监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厅、省总工会联合开展全省职业卫生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存在粉尘、铅、苯和有机溶剂职业病危害的企业,督促企业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落实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制度。同时,要求职业病防治机构做好疑似职业病人的随访和医学观察,避免漏诊、误诊现象发生。

  河南人大常委会:

  “自己管自己根本不会起作用”

  28日,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开胸验肺”事件引发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建议在《条例(修订草案)》中增加保护职工安全健康的条款。

  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说,草案有61条,有关职工职业安全健康的条款只有1条,而且没有相应法律责任,这根本保护不了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另外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说,草案只是让生产经营单位自己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这比“老子管儿子”还放纵,等于让他们“自己管自己”,根本不会起作用。郑州市“开胸验肺”事件就是对这一条款的一个彻底的否定。因此,《条例(修订草案)》中必须增加对生产经营单位对职业安全健康制度的约束性管制。

  卫生部实地督查调研

  卫生部领导高度重视张海超尘肺病诊断事件,陈竺部长作出批示,并责成卫生部相关司局和中国疾控中心权威专家组成联合督查调研组赴河南对该事件进行督查调研,指导地方卫生部门开展工作。

  按照卫生部的督查意见,河南省卫生厅责成郑州市卫生局对张海超职业病诊断治疗情况进行进一步调查,并做好张海超的疾病诊断和医疗救治工作;对新密市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接触有害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对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安监部门对作业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据新华社、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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