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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老师打工倒贴钱 学生大呼“不公平”

  成都一所高校的大三学生张庆打进本报热线,讲述为老师做项目没有报酬的遭遇

  “我们留校帮老师做事,不仅没有工资,还要倒贴,这太不公平了!”如今正值暑期,不少高校学生在自己老师的动员下,放弃回家,留校帮助老师做项目和课题。对于大学生们来说,这是一件好事,锻炼了实际动手能力,又丰富了暑期生活,还能节约一笔路费。但昨日成都一所高校的大三学生张庆(化名)打进本报热线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已为老师“打工”近一学期的他不仅没拿到一分钱报酬,自己还花费了不少通讯费和交通费,继续为老师做事的他强烈要求老师支付报酬,至少也应报销一些为此付出的费用。

  学生质疑为老师打工天经地义?

  张庆是成都某高校化学专业的学生,他大三花了整整一学期,和老师一起做了一个专业调研,其中通讯费、交通费以及外出的生活费、住宿费花了不少钱,但老师至今也没有提过报账或支付报酬的事。

  这让张庆十分苦恼:“平日里老师对我也不错,但这样一直无偿地为老师做事,实在不知道能坚持多久?”

  张庆说,这样的现象如今在高校都很普遍,许多老师在校内或校外都有自己的有偿项目,而这些老师往往会找自己的学生来具体操作。“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报酬的,少数老师会支付一学期几百元的报酬。”张庆无奈地说,为老师做事,有时候还得自己掏钱。

  记者在多所高校中调查发现,大多数给老师做项目的学生都曾有过免费劳动的经历。这种免费劳动资源因“学习锻炼”和“获得工作经验”而变得“正常”。

  免费劳动学生扮演无奈角色

  “我们4个同学今年暑假被安排在内江实习,和我们老师一起做一个房屋质量探测的项目。”潘同学是成都某高校测绘专业的大三学生。今年暑期,他们分批次到内江和老师做项目,做了四五次,他们每人一次得到250元的报酬。“这也就刚够车费!”潘同学笑着说,自己遇到的情况还算好的,因为是包吃包住。而另一所高校的李同学就没这么好的待遇了,他跟着老师做了两个月的项目,全是免费的。“我们成了老师的免费劳动力,不仅没有工资待遇,还得是心甘情愿的。”他这样定位自己的角色。

  “我从大三就开始和老师一起做项目,大学期间一共做了3个大型项目。”位于双流的一所高校电子工程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刘同学说,他做的第一个项目总经费是30多万,他在这个项目上断断续续花费了近1年时间,所分配到的任务也较多较重,最后得到了2000元的“工资”;第二个项目持续了两个学期,时间总计4周,最后得到了700元的报酬;而最后的一个项目由于比较简单,他向老师提供了免费服务。

  提供培训老师和学生作交换

  记者在成都一所高校采访时发现,除实习、准备考研、做兼职外,学校的留校学生大都流向了设施齐全、安静宽敞的实验室。昨日下午,记者在这所高校的实验室里看到,这间不足200平米的实验里容纳了100多名大学生,他们正在堆满仪器设备的桌上仔细地操作着。

  其中,大部分都在为参加一个即将到来的全国性电子设计忙碌,培训的老师就是和他们一起做项目的老师。“老师为我们做免费培训,我们帮他做一个电子方面的项目。”实验室的一位同学说。像这样的交换其实在高校早已流行开来。学生跟着老师一起做项目,免费为老师提供劳动力,作为回报,老师就会为学生提供免费培训,为学生解答疑难问题,而不再支付做项目的工资。

  “大学老师都很难见到,平时和老师交流的机会很少,趁这个机会可以多问问老师。”实验室里的一位大三学生如是说。

  □索取报酬

  要钱,大学生说不出口

  “不拿工资我是不会去做的。”今年毕业的杨同学选择了留校工作。他说,自己在大三时跟实习老师一起做了一个计算机方面的项目。他一直秉持这样的观点,和老师做项目就必须拿工资,但他也说“向老师要报酬确实很难开口”。

  针对在校内为老师服务和在校外做项目巨大收入的落差,不少学生表示,“性质不一样,目的也不一样。”成都某高校的胡同学认为,在学校跟着老师做事,主要是学习,如果和老师一起做项目的机会很少,如果老师和你不熟悉、对你的能力不认可,老师是不会把机会轻易给你的。加上假期做项目也可以摆脱无聊空虚的生活。而工作后就完全不一样了,那时必须首先考虑挣钱和生存。在问到高校老师的这种做法是否有欠妥当时,不少学生无奈地表示,“如果老师找到自己做事,是不好意思开口向老师索取报酬的。大家也只能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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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师说法

  爱莫能助,老师也很恼火

  “申请一个项目很难,做一个项目更难。”成都某高校的夏老师也有一肚子苦水。他称,做项目需要花费大量的劳力、资金,申请的项目基金看起来很多,但实际上除去采购项目所需的器件、材料等开销,真正节余的费用并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多。“对于帮我做事的学生,我有意多支付些,可现实不允许啊,我也是从学生年代过来的,知道学生的不容易!”夏老师称,解决这一尴尬局面需要学校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如将参与做项目的学生纳入特定工作人员中,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但我个人觉得,对于学生来说,锻炼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夏老师最后补充道。

  □律师说法

  属劳务关系双方可平等协商

  高校老师这样的做法是否有欠妥当?是否有违劳动法相关规定?

  记者昨日采访了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的陈军律师。陈律师说,高校学生帮老师做项目不构成劳动关系,只是属于劳务关系。区分二者关系主要是用人单位和用工主体,老师属于个体,不具备上述条件。劳动关系有最低工资保障,如成都市区最低工资为650元;而劳务关系全靠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协商完成,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水平,在法律上也没有保证。

  陈律师指出,老师和学生之间,既可签订合同亦可不签,没有太大关系。高校学生帮着老师做项目,在一定程度上掺杂着感情成分,这一现象在如今也属正常。陈律师讲道,如果学生觉得“报酬”太低,可及时与老师协商,制定一个双方都能认可的薪水标准。

  记者王迪 实习生胡延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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