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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辄说上百群众不明真相 是传统思维模式作祟

  新华社28日发表时评文章《群体性事件中少用“不明真相”》指出,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发布有关群体性事件的信息时,爱用“不明真相人员”“不明真相群众”等词句。日前,吉林通钢集团通化钢铁股份公司发生群体性事件后,“不明真相”一词再次被反复提及。这一说法耐人寻味,值得反思。

  文章说,如果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是“不明真相”的群众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蛊惑、挑动的话,那么在事件发生前为什么不能让群众知道“真相”?或者在事件酝酿阶段和刚露苗头之时,用公布的“真相”平息群众的疑问?说群众“不明真相”,反而暴露有关部门没有尽到应尽职责。

  文章说,指责参与群体性事件的群众“不明真相”,无异于就说老百姓没有分辨是非的能力,这与事实不符。通钢事件是不是也有企业在重组过程中,没有照顾到职工利益的问题?老百姓都愿意过安定的生活,在某种程度上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文章还说,把群体性事件说成是少数人教唆“不明真相”群众引发的,还有推卸自己的责任的嫌疑。近些年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往往有地方政府工作没做好,发生问题后处置不当的原因。借口群体性事件是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挑起,可掩盖自己工作失误或试图减轻自己应负的责任。文章最后指出,当群体性事件发生时,轻易地称成百上千的群众为“不明真相”,是传统思维模式在作祟。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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