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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学校用地须远离污染源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9日06:31  台海网

  台海网7月2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黄智敏)新建学校用地必须远离污染源,高压输电线、油气管道不得穿越校区。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 《厦门经济特区学校用地保护规定 (修订草案修改建议稿)》(以下简称《草案》)。

  在前期调研中,市人大发现,厦门不少新建学校用地被调整安排在拆迁量很大、具有安全隐患的边角地块,如架设有高压电缆、靠近污染源,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正常建设和使用。鉴于此,《草案》中新增一条规定,新建学校用地应当选择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远离污染源、地址安全的地块。

  另外,考虑到中等职业教育的作用,《草案》中还增加一款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按照与普通高等中学相当的学生席位数进行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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