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会研究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反腐倡廉精神
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建设
本报海口7月28日讯(记者谭丽琳 通讯员韩敏)今天上午,省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和中央最近印发的4个反腐倡廉重要文件,讨论并通过了我省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腐。
会议指出,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等4个反腐倡廉文件非常重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党中央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的决心。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4个文件的出台背景、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要深刻认识完善巡视工作制度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的必然要求;深刻认识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是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深刻认识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是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促进国有企业发展,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深刻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保证当前促进扩大内需工程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必然要求。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做好4个反腐倡廉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要将4个文件列入各市县、省直各部门、省属重点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近期学习计划,作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举办学习贯彻4个文件的专题培训班和研讨班;就我省巡视工作、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制定我省的具体实施办法和落实方案;加强对4个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学习贯彻4个文件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范畴,列入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内容,确保4个文件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