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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行政拘留5日 周杰申请延期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9日07:00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侯莎莎)昨天,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朝阳交通支队已对周杰撞车事故双方做出处罚,其中周杰被合并执行罚款2200元,行政拘留5日,记21分。但周杰对逃逸的认定和处罚不服,拟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并递交了《暂缓执行行政处罚申请书》。朝阳交通支队决定对其暂缓拘留。

  事故中,周杰共存在三项交通违法行为,朝阳交通支队对其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处200元罚款、记6分;对其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罚款200元,记3分;对其交通事故后逃逸,罚款1800元,并处行政拘留五日,记12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对一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由于周杰的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已达到12分,交管部门依法扣留了周杰的驾驶证。

  周杰表示:对朝阳交通支队认定其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认定和处罚决定不服,拟向朝阳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同时向朝阳交通支队递交了《暂缓执行行政处罚申请书》,并依法办理了相关法律手续。朝阳交通支队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依法作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其他行政处罚及强制措施仍依法执行。

  对该事故另一当事人出租车司机高某“转弯车没让直行车”的违法行为,朝阳交通支队依法给予其100元罚款处罚,并对违法行为记3分。RJ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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