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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原董事长被判“死缓”放弃上诉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9日07:00  新闻晨报

  □记者 李 芹

  晨报讯 一直沉默示人的中石油原董事长陈同海受贿案辩护律师终于向媒体松了口。昨日,陈同海的辩护律师之一高子程向晨报记者证实,陈同海方面服从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提起上诉。这意味着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结果将即时生效。

  7月1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陈同海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同海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昨日,高子程告诉晨报记者,一审判决后的10天为上诉期,陈同海案的上诉期从7月16日起至7月25日截止。由于7月25日是星期六,为法定休息日,因此顺延到下一工作日,7月27日是陈同海上诉期截止日,但陈同海方面放弃了上诉。

  在采访中,高律师还透露了辩护中的一个细节,就是当初律师认定犯罪金额不足3000万元,与最终判决存在较大差距。但由于法院的判决结果已经被当事人接受,因此这也意味着这起案子将“到此为止”。

  记者了解到,和陈同海的鼎鼎大名相同的是,为其担任辩护律师的高子程也是律师界响当当的人物,不仅荣获过法律界的诸多奖项,国内一些大案、要案的代理律师中也常常能一窥其身影。他在上海社保案中曾担任过陈良宇的辩护律师,曾经轰动一时的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行长张恩照案的代理律师也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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