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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溆浦县被曝欲进机关工作须交1到2万押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9日07:19  南方都市报

  日前,湖南省环保厅监察室在环保厅网站上回应对于溆浦县环保局的举报时,“无意”中曝光了进人潜规则——— 溆浦县直机关进人普遍要收“押金”(或“集资款”)一万元到两万元,甚至还有人交了钱都没班上。

  纪检组长称自己被局长打了

  发现“进人潜规则”的湖南知名维权网友张洪峰向本报记者介绍说,最早是湖南省溆浦县环保局纪检组长龙开武7月20日挨了黑拳,龙怀疑是局长向长进指使“黑社会”人士干的。于是把事情经过和照片发到红网投诉。

  与红网有合作关系的张洪峰在博客上把照片和材料发表后,对龙开武在材料中提到曾有人向省市的上级单位举报该局的重大问题发生了兴趣。于是到湖南省环保厅网站上查询相关投诉,没想到一下就发现了那条颇令他吃惊的投诉和回应。

  一个县环保局117人

  6月18日,有人在湖南省环保厅网站发帖《关于湖南溆浦县环保局向长进同志的情况反映》,发帖人自称是湖南省溆浦县环保局环境监察中队的工作人员。投诉称:

  一。新进人员要先“借”给局里一万元。“凡新进来的人员都必须向局里暂借一万元,说好连本带息归还。听说是支持局里工作,也就都交了。可过去了近八年,我们问了他几次,他说不还了。这涉及到近60多个人,我们工资本来不高,也就千把块钱,再说我们都有借条!”

  二。胡乱进人。向长进2002年调任该局局长,当时该局只有工作人员不到50人。“因我局环境监察中队是自收自支编制,向利用这空子,每年大量进人,一大批下岗的甚至无业人员都进来了。现在我局是117人了。如:罗某,原是在外打工,现在环保局上班,拿着工资,自己却在外面做生意;黄某,原下岗多年,后通过向在我局拿着工资,从来不来我局上班……

  进人收钱做法并非环保局独有

  湖南省环保厅监察室7月22日的对此做出回应,原来县直机关上岗前先交钱在当地是惯例。“经查证:溆浦县环保局进人收钱的问题确实存在,但这不是向长金(注:应为向长进)到任后才规定的。早在1999年王修榜任溆浦县环保局长时就规定:凡新进环保局人员每人必须向局里交1万元押金或集资款。向长金于2003年6月到任后也一直沿袭前面做法,但给新进人员都出具了借据。据了解,溆浦县大多数县直单位采取了这种做法,有的单位每人收取2万元,有的收了钱还无班可上。”

  记者昨晚查询湖南省环保厅网站时发现这个投诉的帖子已经被删除了,但还可以通过搜索引擎的缓存页面看到它曾经存在过的痕迹。

  就在湖南环保系统工作的张洪峰认为“乱进人”问题肯定存在,他做了一个对比:溆浦县环保局117人,而经济发达很多的湘潭县环保局却仅有40人。

  张洪峰对进人交钱一事大为感慨,他在博客里写道:“我只听说过商业、工业企业要求新进工人向企业缴纳押金、保证金等事例,这种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都属于违法行为。”本报记者 谭人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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