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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塌楼事件6人被刑拘 镇长助理乃违规任命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9日07:2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7月29日消息 (记者陈平 实习记者彭娅兴 郁陈琳)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32分报道,在昨天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政府“6.27”事故调查组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谢黎明介绍了“6.27”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倾倒事故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他指出,梅都公司18名股东都不是国家机关公务员,原董事长阙敬德镇长助理身份是梅陇镇党委书记蔡建忠超越权限、违规提名后被任命的,未上报区委组织部,闵行区委已认定该任命无效。同时宣布被追究责任的人员中,有6人被刑事拘留,7人被取保候审。

  6月27日“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房倾倒事故调查组经过20多天的调查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直接原因是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得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而间接原因包括了六个方面。

  事故调查组组长、上海市安全监管局局长谢黎明说: “一是土方堆放不当。二是开挖基坑违反相关规定。三是监理不到位。四是管理不到位。五是安全措施不到位。六是围护桩施工不规范。”

  此外,调查组经过调查分析,认定了事故的责任,对建设单位梅都房地产公司、总包单位众欣建筑公司等六家单位及13名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进行了相应处罚。其中梅都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志琴、众欣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耀杰等7名责任人员,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光启监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金泉、索途清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永福等8名责任人员,对事故发生负有相关责任,被处以吊销执业证书、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闵行区副区长连正华和梅陇镇镇长施宝其、副镇长周亮等公职人员,对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分别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处分。

  关于梅都公司股东身份问题,谢黎明表示:“经调查:2001年,梅都公司转制时,工商登记股东共24名,均为梅陇征地服务所和镇属迅豪置业有限公司员工。期间,先后有6名股东退股,现有实际股东18名,经查实,都不是国家机关公务员。”

  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社会上一直关注的梅都房产公司的第二大股东阙敬德并不是国家机关公务员,其镇长助理身份是梅陇镇党委书记蔡建忠超越权限、违规提名后被任命的,并未上报区委组织部。

  谢黎明表示,阙敬德和蔡建忠将被依法惩处:“闵行区委已认定阙敬德镇长助理任命无效。对事故调查中发现的阙敬德涉嫌违法、违纪、违规线索,有关部门决定对其立案调查。同时,由梅陇镇党委、镇政府撤销其梅陇资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梅陇实业总公司总经理,迅豪置业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职务。梅陇镇党委书记蔡建忠超越权限、违规提名阙敬德担任镇长助理,已被停职检查,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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