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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张公岭碉堡群遭遇乱动土 文物部门已介入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9日07:27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柳州讯(记者王缉宁 实习生 李娟)柳州市张公岭的环山工事碉堡群遗址是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近日,文物部门接到举报:有人擅自在保护控制地带内进行施工作业,影响遗址景观危及遗址安全,7月28日,文物部门已介入调查。

  昨日,记者随柳州市文物考古工作队冒雨前往实地查看。据介绍,张公岭环山工事碉堡群遗址始建于1933年秋,由当地政府组织当地驻军和柳州民众修筑。现存岭上的军事建筑群主要建于1937年,有战壕、碉堡、瞭望台、地道等设施,壕内有储藏所、弹药库、指挥室、炮台等,占地700多亩。遗址主要是抗日战争时期留下的军事建筑物,有较大历史研究价值。

  在遗址现场,记者看到距遗址周边出现成片黄泥土。在遗址旁的一处斜坡处,大片黄泥土掺杂雨水倾泻而下;在遗址北面,还出现一块人工平整出来的面积近1000平方米的地面。见状,柳州市文物考古工作队罗队长立即与柳南区建设部门取得联系,得知这一带的施工并没有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许可。

  罗队长找到自称是竹鹅村一村民小组张姓负责人。张说,张公岭环山工事碉堡群遗址属文物保护单位,不得在遗址外延伸100米范围内进行任何建设施工,村里是知道的。她说,遗址旁斜坡处的一大片黄泥土,是前段时间竹鹅溪整治施工单位临时堆放的。至于遗址旁平整出来的平地,是村民准备用来养鸡的,但不会进行任何建筑施工,一旦政府需要,马上可以恢复原状。

  “不管遗址旁的泥土是施工单位堆放的,还是有人准备建设养鸡场,我们都要查个水落石出。”罗队长称,张公岭环山工事碉堡群遗址建设控制地带是从遗址向外延伸100米。从现状看,这些施工痕迹明显处于保护控制地带范围内,且没有经过文物部门批准。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文物保护部门将与柳南区行政执法部门再次进行调查,查清事实后,将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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