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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套房子4个月跌了4万块 开发商曾口头承诺“补差价”,如今拒不承认,消费者没辙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9日07:44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吴慧

  本报临沂7月28日热线消息 签订购房合同时,销售人员口头承诺房价一定不会降,但购房后不到四个月的时间,房价由原来的2068元/平方米降至1738元/平方米,这一降,家住蒙阴的马先生多花了4万块。

  据马先生介绍,他在蒙阴县城看好一套房子,今年2月份签订了购房合同,以每平方2068元价格购买了一套119.5平方的房子。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位姓万的经理口头承诺,房子绝对不会降价,一旦出现降价,销售商将会自动补齐差价。

  很快,马先生交纳了20 多万的房款。今年6月份,他了解到,销售商已经悄悄对房价进行了调整,当时标价2068元/ 平方米的房子,现在已经降至1738元/平方米。这让马先生难以接受,按照现在的价格,他的这套房子多花了4万多元。他想找到当时承诺不降价的万经理,却被告知,万经理已经调离了原来的岗位。

  据一位售楼人员称,房屋价格是市场来决定的,房屋降价是因为目前的经济状况,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当记者索要相关负责人的电话时,该工作人员以“不方便提供”为由拒绝提供。

  山东创序律师事务所王子豪律师介绍,消费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最好能在合同附件中明确注明出现价格差价的处理方式和方法。马先生购房时只是得到了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除非找到当时销售商承诺的证据,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否则,只能是自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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