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尹琳陈涛
□记者季善文
□实习生王健
本报临沂7月28日热线消息 兰山区陈建(化名)多次通过房产中介或中间人,先后将自己的一套房子卖了三次,抵押了一次,骗取现金共计90余万元。目前,陈建已被兰山公安局经侦大队依法逮捕。
据介绍,2009年1月,陈建通过中间人找到购买方刘先生,以 40万元出售房屋。陈建以房内家具未搬出为由,延迟一个月交房,刘先生先支付20万元定金,待交房时补交剩余房款。同年1月,陈建通过中介又将房屋以30万元价格出售给另一购房者,并许诺20日内搬出。
房屋到期交付时,刘先生却无法与陈建取得联系,当刘先生去看房时,却发现门前守候着几个人,同样也是来找陈建讨要房屋,而且也是协议买房,现在也找不到陈建。
刘先生意识到被骗后,随即去兰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5月15日,犯罪嫌疑人陈建被兰山经侦大队抓获,经民警调查,犯罪嫌疑人陈建先后将自己的这套房子卖了三次,抵押了一次,骗取现金达9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