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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水机“发火”熏黑租赁房 律师:如因室内电路故障,损失由出租方承担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9日07:44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车少远

  本报临沂7月28日热线消息 28日下午4时许,兰山区王先生的租赁房内,饮水机突然燃烧,并引燃了室内存放的杂物,火灾被及时扑灭。律师认为,如室内电路故障导致火灾,损失由出租方承担。

  王先生告诉记者,28日下午4点30分左右,他从邻居那里得知自己租赁的房子发生火灾,赶回家时,房门已被人撬开,室内到处都是积水,放在床边的饮水机和一些杂物已燃尽。

  “我每天仅晚上回家休息,早上出门时忘记关饮水机。房内唯一一台电器就是饮水机,初步断定火灾是由饮水机燃烧引起的,但这台饮水机刚买了才两个月,且使用时从未出现异常状况。”王先生说,租房期间,他发现室内白炽灯经常昏暗不亮,电压不稳,饮水机燃烧极有可能是室内线路故障所致。

  房东刘女士告诉记者,王先生租房期间使用的电器自燃,幸亏邻居及时扑灭未酿成大的事故,但墙面被熏黑了,只有重新粉刷才能恢复原貌,对此,她希望王先生能做出合理赔偿。

  据山东创序律师事务所梅律师介绍,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时,出租方提供房屋所在的线路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因出租方提供的线路故障导致事故,损失由出租方承担,并全额赔偿租赁方损失。如承租方使用电器不当引发事故,全部损失则应由其承担。租赁双方可找电工检查室内线路,断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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